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
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、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(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)。
2008年1月14日
200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
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、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84分(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)。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,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。
2007年1月9日
注:中、初级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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